项 目
内 容
事项名称
跨省载运超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审批
设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审批条件
1、 经市(州)公安交警支队初审;
2、 通行时间、路线、行驶速度符合安全通行条件。
申请材料
1、市(州)交警支队发放的《载运不可解体物品通行证》;
2、申请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3、机动车行车证、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凭证;
4、运输物品配货单等相关单据;
5、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申请受理机构及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审批决定机关
吉林省公安厅
审批工作流程
1、持上述材料向市(州)公安机关交警支队提出载运申请;
2、报省政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3、经审批合格的,准予运输。
审批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收费依据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1994]吉省价收字第5号
收费标准
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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