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项目公开内容情况表
部门(单位):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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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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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保安培训机构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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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令第85号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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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经市(州)公安机关审核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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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安培训机构设立报告书;
3、校园、校舍、资金等有关证明文件;
4、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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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机构及地点 |
省政府政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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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决定机关 |
吉林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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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工作流程 |
1、到互联网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下载《申请表》;
2、经市(州)公安机关审核同意;
3、报省政务大厅公安厅窗口;
4、由公安厅治安部门现场考察、论证;
5、考察、论证合格的,发给《保安培训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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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办理时限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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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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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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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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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发 布 人:公安厅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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