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民互动 >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赴澳门多次签注申请9月1到省公安厅办理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2-09-11 13:5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自今年9月1日起,吉林省赴澳门多次签注类申请须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未满16岁的,只需交验户口簿)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从今年9月1日起,凡赴澳门多次签注类申请(包括探亲、商务、逗留),须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办理,赴香港多次签注申请,申请人仍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港澳通行证,四种情形可由他人代办: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但不包括商务签注异地申请。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及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就业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由商务部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的中国旅行社代为申请。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