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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我省高速不按车道行驶将被摄录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2-10-18 07:48: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最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研发并设置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智能检测系统,在全国高速公路中首创使用,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车辆会被即时拍摄,并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占据左侧车道违法通行较多

  在高速公路上,除小型客车外的其他机动车最高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在非超车状态只允许在右侧车道行驶。但目前不遵守规定通行的车辆不在少数,尤其是大型货、客运车辆,违法占用左侧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这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的行车秩序,致使通行效率严重降低,而且因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更是导致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成因。

  车辆违法占道是非常典型的动态违法行为,现场管理查处难度大。此种行驶途中的动态违法行为靠人力不易治理,成为全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难点。

  已累计抓拍有效数据700余条

  我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一直致力于开发科技化管理手段,近期与相关科技企业共同自主研发成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智能检测系统”。经过安装检验,已经投入使用。

  该系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图像识别与处理技术,利用机器视觉代替人工视觉进行目标提取、识别,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自动检测及抓拍取证,可作为交通违法处罚依据,提高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管理水平。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该系统的采用,可以及时对占据左侧车道的违法行为拍摄、取证、处罚,通过处罚能提高车辆驾驶员各行其道的意识,能有效降低高速公路上车辆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而引发的事故,提高车辆通行率,减少交通阻碍。

  目前,我省已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智能检测系统”分别安装在京哈高速公路吉林段的5处9个点位上。该系统自7月13日启用以来,累计抓拍有效数据700余条,处罚手段已经起到一定效果,近期此类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趋势。

  出于人性化管理目的,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京哈高速公路吉林段设立了很多宣传板,提示驾驶员不要违法占据左侧车道,以免被摄录处罚。

 

  安装地点及车道方向

  安装地点                       车道方向

  京哈高速1053公里+500米       沈阳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1053公里+500米       哈尔滨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1005公里+500米       沈阳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941公里              哈尔滨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941公里              沈阳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907公里              哈尔滨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907公里              沈阳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881公里              哈尔滨方向车道

  京哈高速881公里              沈阳方向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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