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法规对机动车夜间灯光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另外,第五十一条第三款,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但在生活中仍然有不少驾驶员滥用远光灯。“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只顾自己视线而无视他人的感受。还有一部分爱好改装的车主为了让自己的爱车灯光更亮,而违规改装氙气灯。岂不知,泛着蓝白光线的疝气灯明显比普通的卤素灯要造成更多的光污染和交通隐患。”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夜间行车,由于自然光线差,照明不佳,导致观察困难、判断时间增长、错漏增多,加上人体机能水平降低,操作可靠性下降,因此发生事故的危险性也随之增大。驾驶员会车时被远光灯强光刺激,易引起晃眼、眩目,影响视力。据测定,人的视力从明处走向暗处,约需两分钟才能趋于稳定,其中逆向暗适应性时间(指会车后)一般约10秒,在此段时间里,眼睛难以按要求分辨道路和物体,很容易发生意外。
此外,两车交会时若双方驾驶员都使用远光灯,距离在150米内双方驾驶员的眼睛就会形成视觉盲区,看不清路面的部分范围,如果这时出现第三方交通参与者,在那个视觉盲区就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