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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旅客入住 宾馆旅店要实名登记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3-01-31 09:0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1月29日20时许,吉林市昌邑分局民警接到辖区某宾馆业主李某报案称,其所经营的宾馆202、203、205三个房间的电脑主机被盗,经宾馆录像显示盗主机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戴帽子、口罩、拎包的男子所为,登记姓名为“刘某”。接警后,民警一边组织现场勘查,一边带业主到周边旅店进行走访,民警在辖区的其它旅店走访时,发现该男子在该旅店也预定了房间,并以出去吃饭为由离开。
  民警对该男子预定房间进行检查发现,该旅店的两个房间的电脑主机也被盗。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立刻通过“警民共建QQ群”向辖区内所有旅店业通报案情,请辖区内旅店积极提供线索,这时有业主反映该人已入住昌邑区某旅店,民警迅速前往在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当场抓获。经审查,刘某供述在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大路周边旅店、宾馆实施盗窃,自1月29日13时至23时止在10个小时之间在旅店、宾馆盗窃作案10起,盗得电脑主板12个、电脑硬盘4个,造成旅店、宾馆经济损失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民警提示,犯罪嫌疑人往往用假身份证在有电脑的旅店、宾馆开房,将客房内的电脑配件装入事先准备好的手提箱内,而后扬长而去。由于他们盗窃电脑后不退房,宾馆一般很难及时发现。因此广大旅馆业主要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入住,并加强必要的人防和技术防范,对可疑人员要引起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及时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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