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7年3月6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接到集成指挥平台报警:一辆车牌号为黑A83XXX的黑色本田CRV存在“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嫌疑。民警立即进行布控,经过100余公里的追踪,成功截获该违法车辆。
经查,3月6日早晨,贾某带着妻子和孩子,驾驶车牌号黑A83XXX的黑色本田CRV车,从北京香河收费站进入高速,驶过毛家店收费站后,贾某用事先准备好的带有7字样的粘贴把原车号的3覆盖住了,将车牌号变造成黑A87XXX,然后继续向哈尔滨方向行驶。当日16点55分,贾某将车辆停在距拉林河收费站约3公里的路肩内,下车将变造号牌的粘贴取下扔掉。这一系列行为已被集成指挥平台发现、锁定、推送到站口。当民警将该车成功拦截带回拉林河公安检查站时,驾驶员贾某矢口否认存在违法事实,后在一系列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贾某承认了存在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
【处罚及依据】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贾某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5日;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贾某使用的黑A83XXX在近期也存在多次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其一并进行了处罚。
【吉林高速公安提醒】
吉林高速公安提醒: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严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违者将从严从重处罚。这些涉牌违法行为,主要是为了逃避电子检查、逃避违停拍照,有意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责任推卸。漠视交通法规就等于漠视生命,请那些仍存侥幸心理的人们勿要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