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民互动 >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那些不能用水灭的火...要牢记!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06-12 09:0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在普通人的意识里,只要是着火就应该用水灭火。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甚至是危险的。小编表示,有几种火灾是不能用水扑灭的。 

  

一是电器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千万不能用水和泡沫扑救,因为水和泡沫都能导电。应选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或者干沙土进行扑救。 

  二是油锅火灾。油锅起火时,千万不能用水浇。因为水遇到热油会形成飞溅,扩大火势。一种扑救方法是迅速将切好的冷菜沿锅边倒入,火就自动熄灭了。另一种方法是用锅盖或能遮住油锅的大块湿布遮盖到起火的油锅上,使燃烧的油火接触不到空气缺氧窒息。 

   三是燃料油、油漆火灾。家中贮存的燃料油或油漆起火千万不能用水浇,应用泡沫、干粉、1211灭火器具或沙土进行扑救。 

  四是计算机火灾。电脑着火应马上拔下电源,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如果发现及时,也可以拔下电源后迅速用湿地毯或棉被等覆盖电脑,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因为温度突然下降,会使电脑发生爆炸。  

  五是部分化学危险物品火灾。如硫酸、硝酸、盐酸、金属钾、钠、铝、镁等危险化学品火灾,这些物品遇水后极易发生反应甚至扩大燃烧。 

  

车辆着火千万别打开前机盖

  

除建筑物火灾外,汽车着火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同样需要百姓提高警惕。一般夏季车辆容易发生自燃,发生自燃不要惊慌。自燃一般都是在发动机位置开始,初期只能看到有烟冒出,这时不要急于打开机盖。在没有灭火器时直接打开机盖,几分钟时间车辆就可能全着了。准备好随车携带的灭火器,打开机盖对准起火点直接喷灭;随车没有配备灭火器时,可直接报火警119,并尽可能地向过往车辆求援。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