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汪清县一名吸毒人员林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开车上了高速公路。当遇见高速交警时,他赶紧变换车道企图逃跑,但最终还是被交警查获。
当日13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的执勤交警在延吉收费站口开展冬季治安攻势行动时,发现一辆银灰色小型轿车,在行驶至收费站时车速突然减慢,并变换到远离交警的车道,这一异常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见状,2名交警迅速移动到该车所在车道,将其拦下,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驾驶员言辞闪烁且拒绝提供证件。在进一步询问中,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却未发现有饮酒嫌疑。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交警断定该驾驶员一定存在问题,遂将该车及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在交警耐心劝导及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该驾驶员终于承认其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并在前几日吸食了毒品。
经进一步检测,确认该驾驶员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呈阳性,涉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该车驾驶员林某,今年52岁,汪清县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延吉大队依法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