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龙井市公安局主动出击,不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侦破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9月17日,梨园派出所成功制止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全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9月17日,梨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女子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核实。经询问了解到,该女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民警,以其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为由,要求其转账汇款20万元人民币。
民警立即制止了该女子与对方的通话联系,并对该女子进行了反诈宣传教育,同时为其手机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
警方提醒:
1、如遇诈骗,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切勿病急乱投医。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3、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4、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
5、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6、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