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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行车做警示?司机:“三角牌摆地上怕被偷”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4-05-27 08:5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24年3月25日,福银高速三明段。两辆旅居车结伴行至马仔岭隧道入口处时,其中一辆突然爆胎,然而司机并未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而是就地停在快车道,还让另一辆车停在后方做“警示”。或许是觉得这样的“安全措施”还不够,驾驶人又将自行车搬下来放在后方当做“双重保险”。

  自以为“万无一失”后,两名司机轮流开始更换备胎,另有一名乘客在车上休息……

  三明高速交警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布控,并急切地要求其中无故障车辆立即撤离。不料二人完全不慌不忙,反倒安慰交警:“你听我说小伙子,别着急。”

  更让交警意外的是,故障车上其实有三角警告牌,但当事人并没有使用,而是相当肯定的向交警解释:“摆在地上怕被人偷!”

  交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二人予以处理:故障车司机因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另一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罚款200元, 记9分。

  高速上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请牢记九个字: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车靠边:若人员无受伤或受伤轻微且车辆还能移动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将车移动至右侧应急车道并打开双闪,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

  人撤离:车上人员应立即撤离到高速护栏外等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

  即报警: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情况简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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