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民互动 > 闻者足戒

13岁,骑车载闺蜜闯红灯,当场被撞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5-08-11 13:4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25年7月13日,江西龙南。13岁的小刘驾驶共享电动车载着同为13岁的闺蜜小周,行至路口时,在直行机动车道内闯红灯左转,此时,相交方向上恰有一名骑手驾驶摩托车经过,因骑手在低头看手机,等发现小刘二人时已来不及避让,结果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三人均轻微伤。

  交警调查时,小刘称自己没看到红灯,“看没车就过来了。”因事故轻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现在正值暑假,广大家长切记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管,让孩子了解基本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出行常识,莫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车、骑车上路,勿将家长身份信息给孩子用于扫码骑行共享电单车。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11005983号-10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