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省暨长春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启动仪式在长春市文化广场隆重举行。此次活动是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的。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和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现场,由交警骑警、交警巡逻车、驻吉部队、武警官兵、交通安全志愿者、驾校学员、文艺演出团体,及公交集团、客运集团、货运企业、出租车公司驾驶员总计700人组成11支方队整齐排列。交警代表、驾驶人代表分别就严格规范执法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出行等作了表态发言;驾校新驾驶人集体宣誓;我省文明交通形象代言人、吉林交通广播的小智和大勇,代表全省新闻工作者发出倡议。参加活动的领导同志及现场群众共同在设有“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承诺墙上签名承诺。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同时在当地人流聚集场所布置集中宣传站点、搭建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组织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体验等,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宣传道路交通信号的作用,教育、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主动让行”。各地的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还走上街头,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及行为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发放“遵守信号,文明礼让”倡议书,倡议交通参与者树立“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动减速”、“主动让行”等交通文明理念,建设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安厅交警总队在此提醒全省交通参与者:在城市交通生活中,要了解信号灯、斑马线、停车线等交通语言传递的通行规则、不同交通信号的功能,增强各行其道等意识。在农村地区,横穿马路“左右看”、驾驶摩托车、骑自行车不猛拐,增强安全和防范意识。在高速公路和服务区,要认清限速标志和应急车道标识,各行其道,规范通行秩序。客货运输等企业驾驶人,要认清违法行为后果和危害性,强化守法意识、杜绝危险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