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日,第十届“感动吉林”2012年度十大人物评选结果揭晓,我省公安系统两名民警当选。
第十届“感动吉林”2012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由新文化报社、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吉林年鉴、新文化网联合主办。活动历时两个多月,经过候选人展示,社会各界读者热情参与,结合专家评审团评审,蔡景英/陆红/张娜、李海波、王甦菁、吴基哲、马青山、王晓玉、常健、周天宇、孔庆华、祖振荣当选第十届“感动吉林”2012年度十大人物。其中李海波、常健分别为东辽县公安局安石派出所驻村民警和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
亲民警察 李海波(东辽县公安局安石派出所驻村民警)
感人事迹:2012年4月,吉林省公安厅批准成立我省首个“居家警务室”,就设在李海波的家里,之所以把警务室设在他家,是和他从警23年来的勤奋工作分不开的。警务室成立以来,村民每天24小时都可以来这里办事,不但方便了村民,也拉近了警民关系。他每天做得最多的,是调解村民纠纷、下片走访,村民车胎爆了、过日子缺钱了、房子漏水了也会想到他。
颁奖辞:你是民警,可在乡亲眼里,你更像兄弟。你是丈夫,可在妻子眼中,你更像警察。你是谁?答案在你的心里,在那座让乡亲们24小时出入的民宅里。什么功名等身,什么家财万贯,都非今生所愿。你的追求,你最懂。
铁汉刑警 常健(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代理大队长)
感人事迹:作为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代理大队长,常健率领专案组民警侦破了长春地区一大批有影响的重特大案。他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是常事,最长一次,两个半月没回过家。
颁奖辞:一双慧眼,明辨血与骨,长剑出鞘,无畏刀与火!22年峥嵘正义路,你用赤诚不渝的红色,去洗荡社会背面的黑色。回望来路,胸前的那枚警徽,在岁月打磨中,似乎不再闪亮夺目,心却依然炙热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