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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06-22 10:08: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6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府政务大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新闻发布会,通报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三项整治”工作情况。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厅党委委员曾宏做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曾宏指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是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微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机关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胡家福对此十分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解决“微腐败”问题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基层延伸,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正风肃纪带来的新变化和反腐倡廉取得的新成效。省公安厅认真梳理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和查处的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面分析研判,归纳总结出当前基层公安机关三类“微腐败”突出问题,分别是“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下决心集中整治 。在今年5月8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胡家福副省长就集中解决这三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省公安厅成立由常务副厅长任组长,有关厅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方案,全面启动 “三项整治”工作。

  曾宏介绍,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整治”工作从6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每项整治工作都由一名厅党委成员牵头,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分条线推进实施。由刑侦局牵头,会同指挥中心、经侦、治安等部门,集中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全面排查今年以来110非案件警情、带破和补立案件、检察机关通知立案案件,核查比对各类战役破获案件、打处人犯统计数据,从中发现问题。由法制总队牵头,会同控申、户政、交警等部门,集中整治“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重点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因民警执法不公引发的涉警信访案件和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办理、久拖不侦的刑事案件以及处罚裁量明显畸轻、行政拘留暂缓(停止)执行、请假出所的行政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线索。由驻厅纪检组牵头,集中整治“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组织全省公安民警进行自我查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问题,重点核查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涉及公安业务的驾校、检车线、驾考场地、保安押运公司、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经营等问题。对发现的三类突出问题,由上级业务部门及时予以纠正,涉及违纪违法的,一律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同时,紧紧抓住如实立案、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微腐败”问题。

  曾宏表示,开展好“三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新闻媒体持续深入的采访报道,依托公众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整治成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三项整治”,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问题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公安机关基层“微腐败”的舆论氛围,切实解决公安队伍中长期存在的顽症痼疾,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为此,全省公安机关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12389;欢迎群众信访举报,邮寄地址为:吉林省公安厅投诉举报中心;畅通网上举报渠道,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投诉中心”进行投诉举报即可。公安厅鼓励和欢迎群众实名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立即进行登记,分类梳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将对当事民警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曝光。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刑侦局、法制总队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吉林日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省内都市报等20余家中省直新闻媒体共30余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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