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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个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9-12-02 09:45: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11月28日,公安部举行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命名揭晓仪式,对全国各地100个公安派出所进行命名表彰。其中,我省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清明街派出所、敦化市公安局官地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今年年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省公安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全省各地要充分发动依靠群众,创新群防群治方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省公安厅多次召开厅党委会议部署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细化提出6个方面22项创建标准,明确了总体目标、创建程序和工作要求,细化落实了开展评测的10项核心工作和32条具体标准的分值和记分方法,采取通过抽取相关系统平台数据评测、实地检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科学高效评测方式,保证了候选派出所成绩“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形成了全省各警种部门协同配合、全警参与的创建工作良好氛围。

  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是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核心要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特色、补齐短板,紧紧抓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不断发展创新“枫桥经验”,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组织现场观摩,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迅速掀起了比学赶超的创建活动高潮。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把创建活动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积极采取警营开放日、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等形式,借助派出所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QQ群、微信群、APP等平台,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汇报创建活动进展和成果,展示派出所民警参与创建活动、为民服务的良好精神面貌,同时主动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让创建活动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活动期间,我省公安机关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公安派出所。此次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清明街派出所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民生警务和问题导向,做到警务服务民意,警力指向警情,对违法犯罪“零容忍”、对群众困难“零懈怠”、对辖区整治“零死角”,被辖区群众亲切的称为“金街卫士”;敦化市公安局官地派出所围绕服务经济建设,积极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全面加强农村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官地镇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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