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吉林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内容公布如下:
一、整治省公安厅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
(一)机关党建“灯下黑”。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
(三)部门保护和本位主义。
(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五)制定政策脱离实际、不接地气。
二、整治省公安厅影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一)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
(三)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干预工程建设。
(四)民警及家属利用民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
(五)信息化建设领域腐败。
三、整治省公安厅机关顽瘴痼疾
(一)从政治上、法治上把握执法办案不够。
(二)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
(三)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
(四)不担当、不作为。
(五)公安队伍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四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
四、整治全省公安系统条线顽瘴痼疾
(一)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二)公安机关内部人员违法违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三)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违规取保候审和逐利执法。
(五)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六)民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吉林省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