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务资讯 > 公安要闻

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台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七项措施”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2-04-17 16:2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发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职能作用,全力破解全省企业在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中遇到的困难,4月16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出台“七项措施”全力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工作。

  彻底打通道路交通堵点。除暂时保留的省际和长春、吉林两地检查站外,各地自行设立的防疫检查站、变相设立的卡点一律撤除,临时关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部开放。

  建立警企对接联系机制。坚持“一城一策”,集中走访复工复产企业,建立领导联系包保制度,帮助企业解决运输难题,提供“点对点”精准服务。

  提供企业员工返岗护送服务。对重点企业提供个性服务,及时解决交通运输难题。各地交警部门全面掌握本地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有针对性地做好交通保障,必要时提供全程护送服务。

  为货运物流提供通行便利。最大限度增加地市级城市货车通行时间、范围,县级城市除早晚高峰外原则上不对货运车辆限行,为货车预留充足的通行时间窗口期。对于特殊、重大运输任务,由交警部门沿途提供护送服务。

  执行轻微违法不处罚。对企业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原材料和产品运输、返岗员工集中转运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处罚;对受疫情影响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和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不处罚。

  实行交管业务“网上办、上门办、延期办”。指导使用“交管12123”APP或者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业务,先行电话预约实行“上门办”;对不能按期办理检车、换证等12项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

  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办、提速办”。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导事故当事人实行“快速办”。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实行“提速办”,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