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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清明节前再掀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4-07 11:10: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清明将至,民间祭扫、春季踏青等中短途游集中出现,加之清明节小长假继续实施小客车免费通行,将迎来新一轮交通出行高峰。为缓解节日交通拥挤、有效防范交通事故,梅河口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宣传活动,再掀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新高潮,努力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全力创建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结合本地清明交通出行特点,提前发出交通安全预警,公布常见拥堵路段和绕行建议,提示出行高峰时段,提前公布清明期间易发事故类型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客车、面包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实危害。

  加强农村地区、山区交通安全提示。针对清明祭扫交通出行特点,辖区中队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员和协管员的作用,通过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服务站宣传清明祭扫、驾乘车辆出行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宣传在弯道、陡坡、滑路、窄路驾车的具体安全常识和应对突发险情的正确操作办法;对进入墓园、景区的道路出入口通过标语、提示牌、宣传卡等方式向过往车辆开展宣传提示。

  密集发布城市周边出行建议。针对清明节城区周边出行压力大的特点,该局通过交通文艺台、车驾管业务大厅以及各公安岗亭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途径,高密度发布出行建议和安全提示。通过电视台、《梅河经贸报》、“梅河口交警”官方微信平台等多种途径提前公布清明祭扫热点区域和周边道路、停车场信息,引导错峰出行、绿色出行。

  筑牢路面宣传阵地扩大覆盖面。该局要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坚持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在查纠每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向违法人和乘车人讲明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醒安全行车;加大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驾驶人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要求各中队巡逻执勤民警在对车辆例行检查过程中,严格督促驾驶人遇有车流量较大路段要减速慢行,并为前来咨询交通安全知识的群众解疑释惑,真正的做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      走进校园授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积极与校方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组织民警定期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的心理特点,为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选择有针对性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通过生动的讲解、图文并茂的方式为学生讲解不遵守交通安全的危害性;要求各学校围绕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遵规守法的养成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德育、法制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多媒体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学生严格遵守交通法律的良好氛围。

  开展网上互动扩大社会效应。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大普及活动,通过电视公益广告、广播插播安全温馨提示、报纸开设专栏讲解等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安排专人关注网上舆情动态,通过键对键的形式为广大交通参与者解决日常出行时的交通安全知识“盲点”问题。实时公布交通安全知识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沟通,切实将宣传措施落实到实处,提高群众满意度,促进警民和谐关系。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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