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旅馆业治安管理水平,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控工作效能,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结合辖区旅馆业现状,落实具体制度,提升旅馆业管理水平,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落实预警制度。该分局治安大队组织召开了辖区旅馆业主培训会,及时分析治安形势,向业主预警通报比较突出的违法犯罪,督促业主落实防范措施,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落实报备制度。该局规定凡新开旅馆必须向公安机关提供旅馆治安责任人的身份证件、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房屋安全鉴定及旅馆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相关申报材料,待验收合格、颁发特行许可证后,方可开张经营。对从业人员变动、发生停业、歇业、改变名称、变更登记项目等情况必须在雇用或者变动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所在地派出所备案。对未执行开业报备制度的,一律依法处罚。
落实奖惩制度。该局将旅馆业列管、信息传输、日常管理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主要内容,实行派出所分管所长、责任民警三级捆绑责任制,对验证登记不认真、信息上传不及时或被上级通报的,除对当事旅馆进行从严处罚外,对分管所长和责任民警在绩效考核时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