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务资讯 > 各地动态

吉林:专项整治违法施放孔明灯行为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6-03-16 10:03: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违法施放孔明灯行为易引起人群踩踏、火灾等,群众反映强烈。近日,吉林市公安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针对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

  行动中,吉林市公安局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支队针对施放孔明灯的重要时间节点,全警动员进行不间断巡查和定时定点巡查,以宣传教育和规范引导为主,对贩卖孔明灯的人员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的相关人员,收缴其贩卖物,并对其进行治安警告。通过对批发、贩卖孔明灯的窝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贩卖、经营孔明灯行为进行制止,对销售孔明灯的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清剿,最大限度地堵塞孔明灯销售渠道。

  为全面加大《吉林市烟火类观赏品施放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吉林市公安局还利用广播、广告牌等形式宣传施放孔明灯的消防隐患和危害,组织警力深入高校及大中专学校,宣传施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并在重点路段向广大市民发放禁止燃放孔明灯的宣传单。

  去年1月至今年3月间,吉林市公安局共没收违法销售、买卖、施放的孔明灯1万余个,成功阻止违法施放升空的孔明灯行为2000余次,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200余名。目前,违法施放孔明灯行为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