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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加强重点车辆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6-07-14 09:11: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进一步加大事故预防工作力度,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白山市公安局结合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行动,认真研究,科学安排勤务,合理部署警力,加大重点车辆管理力度,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加强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路面巡逻中加强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对实载人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依法予以扣留,一律卸客转运并及时将交通违法车辆、驾驶人等情况抄告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严禁不具备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同时,严格对超载超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管理,加强对各类证件检查,发现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维护交通法规严肃性。

  加强校车和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管理。针对违法载人车辆易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问题,在调查摸底,掌握辖区载人车辆活动规律的基础上,针对校车和报废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车辆行驶路线规律,合理调整勤务安排。对重点路段重点时间组织警力集中进行查纠,凡发现此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一律坚持依法顶格处罚,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依法处罚一起。同时,还积极与教育部门、学校等联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学生,杜绝违法载运人员的问题。

  加强无牌无证车辆的整治。针对农村地区无牌无证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组织警力根据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合理设置和调整执勤方式,采取固定岗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重点线路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在城区道路上重点整治无证驾驶及驾驶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悬挂单面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在省道上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汽车和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及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在县乡及农村道路上重点整治驾驶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驾驶报废机动车及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发现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查纠,依法从严处理。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阵地,广泛宣传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工作程序。组织警力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深入农村、集市、学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强化对驾驶人、学生和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在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动员他们积极行动,主动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查纠的违法当事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其充分认识交通违法行为对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危害,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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