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吉林省公安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警务资讯 > 各地动态

长岭:拘留所法律服务站积极开展普法、知法和用法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6-07-26 09:35: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今年4月,长岭县公安局拘留所法律服务站挂牌成立,3个多月来,法律服务站在普法、知法和用法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成效。

  法律服务站日常业务由县法学会指导,系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主要为羁押被拘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纠纷疏解等服务。

  准确定位,履行职责。在工作中,法律服务站紧紧把握文件精神,并在服务环节上下功夫。提供法律咨询。因案施法,因人施教,对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被拘留人员一视同仁,温情服务,抓细节,重实效;开展法律宣传。每天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法律宣传,让入所人员增长知识,认清不知法、不懂法的危害。目前,已举办了18场次培训,深受被拘留人员的好评;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法律咨询提高被拘留人员的法律素质,通过法律教育增强知法守法的自觉性,通过矛盾化解增加和谐稳定因素;提出执法建议。对办案机关在事实认定、适用程序、处罚幅度等方面是否存在瑕疵提出建议,促进办案机关提高办案质量。

  立足法律服务平台,履行站点职责。法律服务站自成立以来,已召开2次联席会议,化解矛盾纠纷3起,提供法律咨询5次,帮助服务对象20余人次,制作服务工作卷12本。加强法律宣传。加强法律教育。4月13日,上访人朱某某干扰了相关部门的正常办公秩序,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服务站的同志耐心对其进行法律教育,使其认清了自身问题,与相关部门达成了谅解协议。提供法律咨询。5月11日,李某因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拘留,就事故赔偿问题其向服务站进行法律咨询,并提出了其妻下岗、家中收入低等实际情况,经服务站与被害方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取得谅解,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促进矛盾化解。4月16日,长岭镇居民阚某某与齐某某因双方子女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阚用水果刀将对方划伤被拘留。入所后,服务站的同志立即介入,积极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协议。

     
(责任编辑: 公安厅)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3号

吉ICP备05001602号网站标识码:2200000051

吉林省公安厅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806号 邮政编码:130051 TEL:0431-820981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