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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警方大力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11-09 16:06: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针对近期气温显著降低,各中小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的数量明显增加,通化县公安局针对校车超员现象有所抬头的实际情况,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  

  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会同教育部门,把校园交通安全宣传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机结合,采取“讲一次交通安全课”、“开一次主题班会”等方式,深入到辖区内每所中小学校,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劝导家长不要雇用、乘坐无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通过与校车驾驶人面对面谈话、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取缔非法校车。会同教育等部门,结合校车排查,取缔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报废车、拖拉机等车辆非法接送学生等安全隐患问题。发现学校租用不符合校车标准车辆接送学生的,及时通报教育部门,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护学制度,在学生上放学时间段,安排民警护送学生过马路,努力减少发生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依法从严查处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报废车、拖拉机等车辆接送学生。加大对校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格查处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要求,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在处理接送学生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求民警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对校车有超员、存在安全隐患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不宜继续接送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立即联系所属学校安排转运,依法处罚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对其他违法行为,在采取记录车辆牌号、驾驶人姓名、交通违法行为等基本情况后放行,事后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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