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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三个引导”切实发挥警风警纪监督员作用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0-05-19 09:08: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今年以来,辽源市公安局以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引导市局监督员对全市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开展有效社会监督,及时传递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是引导监督员当好党风政风警风的“监督哨”。引导监督员围绕公安机关政治建设,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厅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围绕公安执法工作开展监督,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警风警纪开展监督,帮助发现和纠正“冷硬横推”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监督,帮助发现和纠正在维护稳定、侦破打击、服务群众等重大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是引导监督员当好建言献策的“智囊团”。引导监督员围绕打击破案、户政管理、交通管理、规范执法、群众工作,以及改进工作作风、激发基层活力、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提升抗击疫情、维护平安、促进法治、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今年以来,收集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4条,市局督审支队及时反馈给相关警种单位落实,制定整改措施5个,有效推动了公安工作和民警辅警队伍建设。

  三是引导监督员当好公安工作的“宣传员”。引导监督员利用自身在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以及各群团组织、媒体中任职的优势,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抗击疫情、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民生作出的艰辛努力,宣传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取得的重大成效,宣传新时代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事迹,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理解与支持,不断传递公安正能量。

     
(责任编辑: 吉林省公安厅_赵晓宁1)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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