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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0-08-14 09:01: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文明城复查迎检”工作,进一步加强梅河口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梅河口市公安局、交通局联合深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两客一危”、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及驾考环境等整治力度,坚决遏制道路非法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以公安局副局长朱殿波、交通局副局长冀广超为组长,运管所所长于同涛、交警大队长白雪松为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并制定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行动步调一致、措施有力。

  二是联动执法,密切配合。公安、交通两部门采取联动执法、集中行动的方式,重点打击客车非法违规营运、“黑出租”、“百吨王”严重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违法车辆信息,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和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三是精准施策,精准打击。实施精准施策,精准打击,重点查处机动车驾驶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行为;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城区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逾期未检验、非法改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及危险品运输车无通行证、不按核准路线和时间行驶、高速公路出入口大货车行车秩序等其他违法行为。

  四是重拳整治,确保实效。加大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商场区域的客运监管力度和巡查频率,重点打击不按班线行驶、停靠,无合法营运手续。同时,全面整治驾考环境,驾驶员考试参与人要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以给考官“保过费”为由收取学员钱财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公平、公正、高效、满意地答复群众的来信或电话举报。对个别恶意炒作、诋毁公安机关形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是文明执法,营建氛围。全体参加交通整治的人员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要求,注重自身形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传统和新媒体广泛宣布交通整治的成果,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吉林省公安厅_赵晓宁1)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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