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犯罪,是最古老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小偷,还是大盗,作案的目的都是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不劳而获,是盗窃犯罪分子的共同心理特征。
资料显示,在全国各地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中,盗窃案件占70%以上,是发案最多的案种。盗窃犯罪直接影响治安局势和群众安全感。打击、预防盗窃犯罪的能力如何,已经成为检验公安机关驾驭治安局势的重要尺码。
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间,吉林市的盗窃案件发案数分别是15150起、11604起和11836起,各占本年度刑事案件总数的72.1%、71.9%和69.6%。发案比重虽然稳中有降,但仍然是影响社会治安形势、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
“没有安全感,何来幸福感?”为了打造一方净土,维护百姓祥和、安全的生存空间,吉林市公安局将防范和打击盗窃犯罪作为“民生警务”的核心内容,通过构筑“四项工程”预防盗窃犯罪,通过开展“三大战役”摧毁盗窃犯罪,通过叫响“两个口号”严打盗窃犯罪,通过打赢“一场战争”围剿盗窃犯罪,相继开展了打击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砸车盗窃、公交绺窃等一系列“专项清剿”行动,向盗窃犯罪发起一轮又一轮的凌厉攻势,在吉林市形成了“盗窃犯罪人人喊打、盗窃活动人人思防、盗窃团伙无处遁形”的浓厚氛围。
通过持续不断的重拳打击,一个个盗窃团伙土崩瓦解,一起起盗窃案件成功破获,在全面围剿盗窃犯罪的战场上捷报频传,一个个精品战例,打出了吉林市公安局的警威。
——2010年至今,丰满“3.04”、昌邑“1.18”、船营“9.06”、高新“7.22”、桦甸“3.03”、舒兰“5.19”等15个系列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犯罪团伙被彻底捣毁,46名“开锁大盗”落入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罗地网,770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得以破获,涉案财物总价值1000余万元。
——2011年,作案20余年的李云华特大公交车绺窃犯罪团伙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寿终正寝。发生在吉林市公交车、站95%的绺窃案件宣布告破,18名团伙成员全部落入法网,群众反响强烈的公交车、站绺窃犯罪一度实现零发案。
——2012年,吉林市公安局对砸车盗窃案件展开专项行动,相继打掉9个特大系列砸车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破获砸车盗窃案件168起,涉案财物总价值100余万元。5至8月,全市砸车盗窃案件发案数环比下降了53.8%。
伴随着一系列盗窃案件的相继告破,取得了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幅提升的社会效果。2010年,吉林市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0.7%,2011年,跃升到92.9%。
吉林市公安局为什么把打击盗窃犯罪摆在“重中之重”的特殊位置?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黎海滨说:“当前,吉林市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大幅度下降,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基本销声匿迹,仍然持续多发的盗窃犯罪成为公安机关的主要打击对象。在抓小偷的问题上,必须有新理念、新办法,要把预防和打击盗窃犯罪建设成一把手工程、班子工程和全警工程。以超常规的重视,超常规的措施,让盗窃犯罪分子在吉林市无处藏身。”
构筑“四项工程”预防盗窃犯罪
在吉林市,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寻常百姓,提起公安机关着力构筑的“亮剑”工程、“天网”工程、“地网”工程和“铜墙铁壁”工程,没有不竖大拇指的。“四大工程”,剑心直指盗窃犯罪,关注的是民生民安、社会稳定。
2012年4月1日,吉林市综治委在市公安局的推动下,印发了《关于预防和严打盗窃犯罪工作的意见》,正式以文件的形式对“四大工程”予以确认,将其作为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内容,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构筑以公安机关专业巡防为主体的“亮剑”工程。
“亮剑工程”,就是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摆在盗窃案件多发的地区和地段,最大限度地提高“见巡率”,做到“警力常在,警灯常亮”。
2012年初,吉林市公安局积极回应百姓之盼,推动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大巡防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开展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防控,将大巡防工作常态化。
2012年9月,吉林市公安局把承担公路治安管理单一职能的公交分局整建制转化为巡警支队,负责对全市“大巡防”工作的组织、部署、指挥、监督和指导。与此同时,统一采购、配发了33台治安交通警务工作室(车),近距离接受群众的报警和求助,有效改善了巡逻条件。
“警力跟着警情走,防控围绕节点转”。每天晚上,市局党组成员和基层派出所民警一道上街巡逻,市局、分局的两级机关民警和基层派出所的1000余名警力形成合力,在全市主要广场、重点街道、路口以及出城卡点构筑一道道防线。诸警种协同作战,现有警力的能量得到极大释放,形成了一个“撒开成网、收拢成拳”的动态防控体系,使盗窃犯罪分子插翅难飞。
2012年国庆节期间,两名形迹可疑的外地男子偷偷潜入吉林市东市商贸区伺机作案。当二人正对一名妇女行窃时,现场执勤的几名便衣警察立即将他们当场抓获。这两名男子,曾流窜全国多个省市绺窃作案从未失手,没想到刚刚踏入吉林市,便落入了法网。
——构筑以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为主体的“天网”工程。
“天网工程”,就是把着力点放在人们活动空间的上方,采用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为主体的科技手段,对地面的车流、物流、人流形成俯瞰之势,使盗窃犯罪分子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天网工程”,一靠科技,二靠资金,二者缺一不可。2010年初,吉林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把钢用在刀刃上”,开展了逐渐覆盖全城的“天网工程”建设,通过在盗窃案件多发的商贸集中区、居民区、公(铁)路车(站)、交通要道、治安卡口、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治安复杂场所安装公共视频监控系统,为强化城市综合管理、预防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注入了科技元素,在全省率先破解了制约系统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
城市全面铺开了,农村也不能成为死角。结合农村特点,吉林市公安局首先以盗窃犯罪分子极易侵扰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和富裕户为着眼点,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者断线报警器。与此同时,在农村推广和普及“平安之声”广播设施建设、“报警电铃”工程和变压器技术防范,建立区域性治安防控网络。
截至2012年10月,吉林市已经建成4000个公共视频监控点和3.5万个社会监控点。按“天网工程”的总体方案稳固推进,“十二五”期间,将建成8000个公共视频监控点和6万个社会监控点,实现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天网工程”,犹如城市的“天眼”,使再狡猾的盗窃犯罪分子都无法藏身、无处遁形。仅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便利用“天网工程”有效预防盗窃案件800余起,协破盗窃案件625起,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90人,挽回经济损失350万元。
2012年6月间,吉林市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暖气片案件。案发后,公安机关利用“天网工程”进行视频追踪研判,两天后,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被锁定为作案用的交通工具,专案组以车找人,一举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破获盗窃案件40余起,案值80余万元。
——构筑以辅警力量为主体的“地网”工程。
多年的警务实践,使吉林市公安局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很难承担全部治安防控任务,必须群策群力打造“全民治安”。
为充分调动民间组织收集盗窃犯罪线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吉林市公安局积极发动社区居民、出租车司机、清扫员、送水员、送报员、邮递员、行业场所服务员、水电气抄表员等治安志愿者,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情报信息网。
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积极性高,警惕性强。吉林市公安局结合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将“三老”组织起来,成立了一支“三老”联防队,在小区内开展看家护院和巡逻防控工作,并由各县(市)、区政府在综合治理经费中列支,给“三老”联防人员一定的补贴。
以此为框架,吉林市公安局着力发展了职业保安、公益保安、义务巡逻队和治安信息员四支辅警队伍,形成了以治保会为核心,以义务巡逻队、治安联防队和保安员为骨干,以信息员为补充的一张无处不在的民防网。目前,全市民防力量已达2万人,这些佩带红袖标的民防队员,被江城百姓亲切地称为“编外警察”。
“地网”工程,将收集盗窃犯罪情报信息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防控体系,彻底消除了情报信息搜集的盲区和打防管控的空白点,真正做到了“贼动我知”,使打击更精确,防控更有效。
今年58岁的刘慧芬是大东社区居民,加入义务巡逻队已经3年。她说:“我们20多名队员,每天分两组在社区进行巡查,社区盗窃案件很少发生。”
居住在辽东社区的刘淑英老大娘说:“居民们天天都能看见民警下片入户、带领辅警巡逻,社区义务巡逻队也十分负责任,大家普遍感到很安全。”说这话时,刘大娘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神情。
——构筑以居民住宅区防范为主体的“铜墙铁壁”工程。
吉林市近年发生的技术开锁盗窃案件90%以上是无封闭的住宅小区。这给治安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如何提高居民小区的防控能力,减少盗窃案件发生?吉林市公安局抓住市政府连续三年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暖房子”工程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构筑了“小区封闭、技防覆盖、规范管理”的“铜墙铁壁”工程,让政府放心,让百姓安心。
从2011年起,吉林市的新建居民住宅区全部将安防设施纳入小区管理,与建筑工程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报警电话和智能门,雇请保安专职巡逻看护;进出口和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与城市监控系统并网;根据小区人口数量,建设自行车棚和机动车停车场;主要道路安装公共照明设施,楼道安装声控灯。
“铜墙铁壁”工程,使一个个盗窃犯罪分子望而却步。据被抓获的一技术开锁盗窃团伙交代,2010年春节前,他们曾三次到吉林市江南交行花园小区踩点作案,但由于楼宇防盗门完好无损,进入困难,同时,小区保安警惕性高,每次都在附近紧随,关注其动向,最终迫使他们放弃作案。
什么是安全感?安全感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种稳定的不害怕的感觉。正如古人黄宗曦所言,“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以四大“民本工程”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这座城市构筑了打击盗窃犯罪的森严壁垒。
2012年10月27日深夜,与公安民警一同参加夜治安巡逻的一家报社记者在吉林市珲春街路口随机采访了一位下班回家的女护士,这位女护士高兴地说:“我家附近的小胡同特别多,以前下夜班总是提心吊胆,可现在不用担心了,一看见这些着装整齐、随处可见的巡逻民警和闪烁不停的警灯,心里踏实多了!”
开展“三大战役”摧毁盗窃犯罪
为彻底根治盗窃顽疾,有效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和支持严打盗窃犯罪,吉林市公安局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严打盗窃犯罪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打击和预防盗窃犯罪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提出了令人振奋的近期和远期两个硬性目标。
——近期目标。2011年底,彻底打掉长期盘踞在公交车、站作案的扒窃犯罪团伙;东市场、河南街、天津街、大润发超市等商贸集中区的扒窃犯罪得到有效治理;全市范围内的盗窃犯罪实现“一降两升”,即:发案率下降30%以上,破案率提高到40%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到93%以上。
——远期目标。通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物防、技防、人防措施,预防、打击盗窃犯罪的意识更强、氛围更浓、合力更大。到2015年底,全市盗窃案件发案率下降到60%以下,破案率提高到60%以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到96%以上。
为加强对严打盗窃犯罪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黎海滨任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及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及公、检、法、司等20余家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严打盗窃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作为打击与破案的主力军,吉林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黎海滨的指示,把严打盗窃犯罪提升为“一把手工程”、“班子工程”和“全警工程”。
一把手工程,就是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一把手”都要亲自过问打击盗窃犯罪工作,研究工作方法,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把打击盗窃犯罪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最重要的工作来组织实施。
班子工程,就是要求市局和县(市)区公安局班子成员都要高度重视打击盗窃犯罪工作,着重抓好分管部门打击盗窃犯罪的相关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打击盗窃犯罪工作上形成强大合力。
全警工程,就是通过出台《打击盗窃犯罪工作实施细则》,在现场勘验、现行抓捕、治安防控、宣传发动、表彰奖励、执法监督、责任追究等14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出创新举措,用制度的形式,推动打击盗窃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化,把打击盗窃犯罪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明确规定,刑侦部门自上而下承担打击盗窃犯罪的破案打处指标,基层派出所负责侦办辖区内的一般性盗窃案件,重点开展防范工作。对盗窃案件少发或者不发的基层派出所予以专项奖励,对盗窃案件高发、迟迟未破、群众反响强烈的基层派出所,所长降职或就地免职。
绺窃、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砸车盗窃三类犯罪,不仅具有职业化的特征,而且绝大多数是团伙作案,不仅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权,还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也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针对“三类犯罪”,2010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相继组织开展了针对性强、措施给力、效果明显的“三大战役”。
第一大战役,针对车站、公共汽车、集贸市场等复杂场所绺窃犯罪多发的问题,采取秘密侦查、异地用警的办法,对绺窃犯罪进行集中打击。2011年8月份,特警、刑侦部门联手,成功摧毁了作案近20年的李云华特大公交车绺窃犯罪团伙,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18人,使群众反响强烈的公交车、站绺窃犯罪得到彻底根治,全市有组织的绺窃犯罪基本杜绝。
第二大战役,针对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多发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综合施策,强力攻坚,相继摧毁了15个技术开锁盗窃团伙,取得了本文开篇中描述的赫赫战果,有效增强了群众安全感。
第三大战役,针对以砸汽车玻璃为手段,实施盗窃、抢劫犯罪多发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案组,统一部署,专案督办,对全市发生的系列砸车盗窃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并组织各警种集中会诊,发挥整体优势,共同攻坚,相继打掉9个特大系列砸车盗窃犯罪团伙,有效遏制了此类案件的多发势头,极大地震慑了砸车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
为配合“三大战役”的开展,使公检法司四机关相互制约,形成打击合力,2012年初,吉林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绺窃、技术开锁盗窃、砸车盗窃三类盗窃犯罪依法从严处理的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司四机关在打击“三类犯罪”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公安机关要把三类盗窃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如实立案,快侦快破,深挖余罪,追查同伙,追缴赃款赃物,除遇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情形之外,一律刑事拘留,公检法三机关均不得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对三类盗窃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凡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批准逮捕,一律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三类盗窃犯罪案件要快审快结,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除具备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之外,原则上不判处管制、拘役和单处罚金。判处有期徒刑的,在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不适用缓刑,必须判处实体刑;监狱要加强对三类盗窃罪犯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监外执行。
在吉林市盘踞近20年的李云华特大绺窃犯罪团伙被打掉后,18名团伙成员全部被从重从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最高的13年。
时至今日,江城百姓仍然记得与扒窃分子顽强搏斗英勇牺牲在抓捕现场的“反扒英雄”刘长江。而2011年7月4日那个清晨,被刘长江用手铐“链”住的绺窃分子刘祥,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多数逛早市的市民起早买菜无非是为了便宜省钱。如果被小偷偷了,确实是一件十分烦心的事儿。这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提出考验。为了抓现行,民警早上三四点钟出门,冒着严寒在早市里巡逻布控。
2012年10月23日,吉林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的反扒民警在沙河子早市便衣执勤,将正在作案的绺窃分子宋伟抓获现行。宋伟患有肺结核,身揣诊断书,一看就是“老分子”。但民警不再吃他那一套,在依法刑事拘留的同时,将其送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进行专门治疗。等待宋伟的,也将是一个漫长的刑期。
“三大战役”,以排山倒海之势横扫盗窃犯罪,重创盗窃犯罪。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盗窃案件5730起,同比2011年的7606起下降了25.64%,共破获盗窃案件2958起,盗窃案件综合破案率51.6%,同比上升20%。
2011年6月13日,吉林市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全市打击刑事犯罪总结表彰动员大会,一次性拿出90万元,集中表彰吉林市公安局21个有功专案组和40名先进个人。近期,市委、市政府正在筹备召开第二次打击刑事犯罪总结表彰大会,以进一步表彰先进,鼓舞士气。
叫响“两个口号”严打盗窃犯罪
结合吉林市开展的“三年看吉林”大讨论活动,2012年9月28日,吉林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打击盗窃犯罪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两个口号,一个是盗窃案件必破,另一个是盗窃犯罪零发案。这两个口号,不是一时头脑发热提出来的,而是吉林市近7000余名公安民警的一个目标、一种追求、一份责任。
“盗窃案件必破”口号的提出,是受公安部“命案必破”的影响和启发。早在2004年初,公安部就提出“命案必破”的口号,七年过去了,在这一口号的驱动下,命案侦破工作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就拿吉林市来说,2004年的命案破案率为90.2%,2012年到10月份为止为98.3%。更为重要的是,命案的发案数已经从2004年的205起下降至目前的59起,降至30年来最低值。
“盗窃案件必破”,就是要将警务战略转移,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抓住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切实提高打击盗窃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盗窃犯罪零发案”的提出,是受数学上“类推法”的启发。吉林市城区共有196个社区,2012年8月16日,全市发生盗窃案件71起。通过截取这一断面分析,至少有近三分之二的社区在这一天实现了盗窃犯罪零发案。沿着这一思维模式,在时间上纵深延伸:一天、一个月、一年;在地域上纵深延伸:一个社区、一个街道(乡镇)、一个县(市)、区……
不久前,吉林市公安局党组高度概括、总结提炼的“吉林市公安工作精神”第一条是“创新”,而“创新”的释义是:“把握原理、遵循规律、敢想敢闯,以新理念、新方法推动公安工作”。这一释义,为“盗窃犯罪零发案”口号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
不积“小安”,岂能成“大安”?基于这一理念,吉林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了创建“盗窃犯罪零发案社区”、“盗窃犯罪零发案街道(乡镇)”和“盗窃犯罪零发案县(市)区”活动。为使系列活动扎实推进,以派出所为单位,定期通报创建情况,力争创建更多的“零发案”社区,努力实现社区可防性案件下降30%的目标。
要真正实现“盗窃案件必破”和“盗窃案件零发案”,需要一个艰苦而漫长的奋斗过程。但吉林市公安局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的大胆创新和实践,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窃犯罪工作拓宽了视野。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记者来吉林市公安局采访时,黎海滨这样对记者说:“盗窃犯罪,有点儿像牛皮癣,很难缠,很难除根儿。但是,对盗窃案件的重视程度不同,其结果是不一样的。只要对盗窃犯罪重视了,盗窃案件的侦破率就能提高。通过提高盗窃案件破案率,进而产生强大的震慑力,使盗窃案件大幅度减少。”
打赢“一场战争”围剿盗窃犯罪
为了树立导向,激励斗志,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吉林市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可防性案件发案考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侵财犯罪案件破案情况考评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决定:每年拿出500万元,重奖在防范盗窃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每年拿出500万元,重奖在打击盗窃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但是,打击盗窃犯罪,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能奏效的,必须打一场“全面围剿盗窃犯罪的人民战争”。为了深入发动群众,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案件线索,打赢“全面围剿盗窃犯罪的人民战争”,吉林市公安局采取了一系列相应措施,群众参与打击盗窃犯罪的热情空前高涨。
——通过设立刑侦部门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揭发、检举盗窃犯罪,营造打击盗窃犯罪人民战争的强大声势。
——通过反扒民警走进广播、电视、网络直播间,向广大市民演示盗窃伎俩,揭露盗窃符号、暗语,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
——通过社区民警面对面讲解、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张贴横幅标语,向群众传授盗窃案件的防范常识,揭露犯罪手法,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
——通过“民警微博”和“社区QQ群”,及时发布盗窃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提高群众防范盗窃犯罪的针对性。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采取群众投票评选的形式,每两年评选一次“十大反扒标兵”、“十大反扒能手”,并授予相应荣誉称号。
——通过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将严打盗窃犯罪工作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畴,对于群众主动抓获盗窃犯罪分子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盗窃犯罪分子的,按照有关程序,授予“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同时,按照能够给予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刑事诉讼处罚的标准,分别奖励1000元、2000元和5000元,激发广大市民敢于举报盗窃犯罪、曝光盗窃犯罪、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的热情。
物资的奖励只是一种形式。抓贼,靠的是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吉林市,坊间流传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一位名不见经传的老人,15年间,不拿政府一分钱,坚持义务抓小偷。这位老人名叫李宝林,原是船营公安分局清河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后来,联防队解散了,李宝林仍然坚持义务抓贼。当年,河南街附近的繁华地段,到处都有他的身影。每抓一个贼,他就在小本本上记录一个符号。15年的抓贼历史,记录了这位老人与犯罪分子较量的点点滴滴。
其实,在这座光荣而理性的城市里,勇于与邪恶作斗争的,岂止一个李宝林。在这里,我们不能不提到吉林市出租车司机这一特殊群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吉林市有50余家出租车队,拥有1.5万辆出租车,从业人员达到2万余人,这些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出租车,犹如这座城市的一双双慧眼,准确透视着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一场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吉林市的出租车司机全国闻名,这个英雄辈出的群体自2005年以来,共有9人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王锡义、王建军、陈宏伟,一个个“小人物”,凭借满腔热血,一次次与狡猾的扒手狭路相逢,一次次与凶恶的歹徒进行面对面的交锋,一次次配合公安机关出奇制胜。他们的车载台,既是相互保护的传感器,又是围剿各类歹徒的进军号角。犯罪分子只要被他们其中的一个瞄上,多则几分钟,少则十几秒,即会形成全力围剿之势。借用一部电视剧的片名,那就是:绝不放过你。如果歹徒恰巧搭上出租车潜逃,准保成为瓮中之鳖。
吉林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仅2010年以来的三年间,吉林市的出租车司机便协助公安机关抓“小偷”110个。这个数字,很有戏剧性。
2011年春节前夕,吉林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吉林市人民广播电台“都市110”台联合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联欢晚会。许多年来,两个“110”在服务百姓、贴近民生的道路上殊途同归,一次次在救助群众、围剿犯罪分子等诸多领域形成合力,演绎了许多动人的佳话。
在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盗窃分子无处藏身,广大市民纷纷行动起来,把抓“小偷”当成自己的自觉行动,有的亲自抓,有的用手机、DV拍。而拍下的视频资料,同样成为“小偷”作案的有力证据,为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犯罪助一臂之力。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在“全民抓贼”的声威震慑下,无论多么狡猾的窃贼,都将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吉林市公安局用三年严打盗窃犯罪的有力举措,为“民生警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吉林市公安局将倾力描绘百姓幸福生活、安居乐业的美好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