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发展、惠民生上,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激发社会创造创新活力、助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涉及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消防等主要行政审批项目。
围绕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简政放权,推出10项措施,即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补领、换领制度,下放部分交通管理业务审批权限,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和审批条件,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下放出入境证件审批制作权限,放宽赴港澳商务企业备案限制,取消边贸企业及边境旅游组团社办证限制,放宽来吉外国人入境及停居留限制。
围绕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推出10项措施,即:帮助企业开展用工信息核查,建立警企互联互通机制,实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和交通违法罚款异地缴纳,改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方式,实行交通管理信息实时查询,实行交通管理信息主动告知服务,开通全省互联网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行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和就近办证服务,改进消防审核验收方式,提高边检口岸通关效率。
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打击违法犯罪,推出5项措施,即: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扰乱企业生产秩序、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围绕保护企业权益规范执法行为,推出5项措施,即:加强经济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打击非法和保护合法并重,指导企业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保护我省海外企业及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