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4日,我省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各地群众清明祭扫、春游踏青活动秩序井然,民航、铁路运输安全有序,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形势平稳,全省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
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实战状态,强化重点部位定点武装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和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清明小长假期间,共出动巡逻警力1.8万余人次、武警官兵1300余人次、车辆1500余台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排查祭扫场所及周边地区治安隐患,维护祭扫现场秩序,公墓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按照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胡家福要求,认真做好长春市经开区金源市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责问责,依法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省成立检查组860个,检查社会单位3656家,临时查封社会单位76家,责令“三停”38家,行政拘留34人。
清明小长假期间,群众祭扫出行与旅游踏青活动叠加,公路交通流量大幅上升,全省高速公路车流总量45万余台次,较平时增加约50%。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出动警力7800余人次、警车2598台次,启动执法站和临时执勤点407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2248起。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通行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堵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