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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吉林解决3.7万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7-08-16 10:20: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据统计,2014年至今,吉林省公安机关共为3.7万名无户口人员补办了户口登记手续,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黑户”问题,使他们享受到了与普通居民一样的社保、医保、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

  特别是去年4月,吉林省政府正式出台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未落户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对计划外生育无户口人员和本省居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进行完善,逐一明确不同类型无户口人员补办户口登记所需的手续、办理程序、时限等方面政策要求,最大限度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未办出生医学证明,不需亲子鉴定即可落户

  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吉林省政府和吉林省公安厅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的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摸底排查,主动核实确认,畅通落户渠道,持续发力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一直没到公安机关给孩子办理出生手续,要不是社区民警负责任,我儿子可能还得继续‘黑’下去,真得感谢政府的好政策。”手里拿着儿子郭明新补办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辽源市东丰县的郭先生心里感慨万千。

  郭明和很多那个年代的农村孩子一样,出生在自家炕头上,由于当地交通不便,加上不懂政策,郭先生一直没有到医院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说,像我们这种在家里出生的孩子,他们没办法出手续,让我先去做亲子鉴定,等结果出来了才能换出生医学证明。”郭先生介绍。

  做亲子鉴定不仅费钱费力,还要跑很远的路,所以郭明的落户问题就一直没有解决。去年11月份,当地派出所民警获知此事后,到村里仔细了解相关情况,很快给郭明办理了落户手续并补办了身份证。”回忆起当时民警帮助郭明办理落户的情景,郭先生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针对无户口人员大多经济条件较差,无力负担亲子鉴定费用的实际情况,吉林省公安厅从制度设计层面着手,将民警调查核实作为核查无户口人员身份的主要手段,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

  “只要是通过调查核实可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的,一律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对调查核实无法确认,需要进行亲子鉴定认定身份,但家庭经济困难的,我们采取协调有关部门减免亲子鉴定费用的方式帮助解决。”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总队长侯国田介绍。

  政策外生育人员,先落户再缴纳社会抚养费

  “我是家里的老四,上面有3个姐姐,因为交不起超生罚款,家里一直没给我办理户口。要不是民警主动给我落户,搞不好我的孩子就要随我妻子姓了。”拿着刚办好的户口簿,敦化市民小李感慨万千。

  去年7月,敦化市公安局官地派出所警民微信群里收到了一条特殊的“举报”信息。张阿姨是个热心肠,有一天她在微信群里发了一条信息,说一直在小区早餐部打工的小李好像因为当年超生一直是“黑户”。前几年小李找个姑娘结婚了,但因为小李没有户口,他们连结婚证都没有办。

  现在,小李夫妻打算要孩子,张阿姨担心这个孩子也是个“黑户”,所以向辖区派出所民警反映情况。经过深入调查后,民警王强确认小李的情况完全属实,很快给他办理了落户手续。

  据了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初期,有的地区部门擅自将缴纳超生罚款和超生儿童落户挂钩。针对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卫计委等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后,将先交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落户的政策调整为先办理落户,后由公安机关将相关情况通报卫生计生部门。

  “只要群众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材料,就可以先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每名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另一方面也便于卫生计生部门更好地掌握人口超生情况。”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政委林莉介绍。

  按照吉林省公安厅总体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现行户籍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调查,发现与国家大政方针和省厅政策要求相违背的,及时修订或废止,为超生儿童落户扫清了政策障碍。对历史遗留的超生未落户无户口人员,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沟通,了解掌握持有出生医学证明、但未落户人员信息,逐一上门核实并办理户口登记。

  对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未办理出生手续的,由社区民警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实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补录户口手续。迄今为止,全省共为9482名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户口人员和8906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办理了落户。

  具备事实收养关系的无户口人员,排除嫌疑后可落户

  吉林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结合开展无户口人员落户工作,主动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协调,了解掌握在社会福利机构内的无户口人员、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中的无户口人员等7类重点群体的数量、分布,组织民警逐个调查核实,逐人解决落户问题。

  他们推行户籍业务一站式办结和落户“绿色通道”服务,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信息流转,及时采集录入人口信息,一次性为群众办理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同时,他们公开各地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从各地开展无户口人员摸排情况看,农村地区和偏远林区民间抱养、过继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数量较多,收养家庭或出于保护家庭隐私或因为不了解国家收养政策,大多不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民警入户调查时群众也不愿配合。”侯国田介绍。

  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吉林省各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将摸排掌握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名单分解到具体管片民警,民警通过入户走访、询问亲属、发函协查等方式核查其身份信息,排除违法犯罪分子“漂白身份”以及走失、被拐人员嫌疑后,按程序转户籍内勤办理落户手续。截至目前,已累计核实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身份信息9177人,全部办理落户。

  2016年初,白山、延边两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无户口人员排查时发现,大石头林场、松江河林场等地有27名林场职工子女未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他们当中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办理收养手续造成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由于当事人不了解相关政策,一直没有申报户口。

  对此,派出所民警深入林区场站逐家逐户宣传政策,与当地林场和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积极查找历史遗留资料,调查核实无户口人员身份信息,累计走访群众273户了解311人,形成调查材料277份。最终,为这27名“黑户”群众办理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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