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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让政法服务更有效率更有温度 吉林省立足管用实用实效全程推动建章立制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2-02-16 09:51: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建章立制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是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吉林省各级政法机关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顽瘴痼疾、堵塞漏洞、固化教育整顿成果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抓手,有序有效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推动了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要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根除问题土壤,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范锐平强调,要坚持调研先行,深化问题分析,务必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教育整顿始终。

  建立便捷高效办事机制

  吉林坚持把人民群众受益和基层干警满意,作为推动教育整顿制度成果转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智能化服务平台,紧盯执法司法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解决基层政法单位存在的“堵点、断点、卡点”问题,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最怨最恨最烦”难题,切实让政法服务更有效率、更有温度。

  2021年5月,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全面推行“六云”执行模式,通过云服务、云合议、云推送、云放款、云看房、云悬赏执行工作模式,将查控措施应用在“云端”,多途径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对查找到的财产第一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用“云执行”兑现胜诉权益,实现执行信息全程留痕,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提高送达效率和办案效率。

  吉林省检察院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优化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线索举报和法律咨询等服务质效。推行“四化”服务举措,应用“网络+检察”新机制,实现网络化为民服务和实体化接待受理的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无缝衔接。践行“五心”服务理念,建立起统一挂牌上岗、统一接待流程、统一规范文明用语、统一服务标准和质量的接访机制。

  吉林省公安厅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等网上服务平台,实现业务申请、受理、缴费、邮寄、查询等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公安政务服务由“窗口办”向“网上办”“掌上办”延伸,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服务。开通居住证电子证照服务,做到申办居住证“免审批、免跑动、免验证、免卡体、免受理”,明确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居住证具有同等效力,2021年以来,共发放电子证照5173张。

  吉林省司法厅结合实际提出“创新融合、共建共享”服务理念,整合省级统筹协调的领导优势、政策引导的职能优势、软件系统的运用优势等,联合长春市司法局创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省市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开发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系统,工单流转系统和数据分析应用系统链接融合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和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实现法律服务资源线上即时指挥、统筹协调和精准调配。

  突出建章立制实效实用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真是老百姓的及时雨啊!”从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拿到交通事故理赔款,于某热泪盈眶地说。

  于某被林某驾车不慎撞伤,造成十级伤残,林某承担主要责任,双方因赔偿比例问题一直无法达成和解。于某来到龙潭区法院“办不成事”窗口反映问题,希望能帮他快点拿到赔偿款。经过办事法官调解和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当场支付于某理赔款2.5万元,保险公司迅速理赔10万元。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吉林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由立案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值班,倾听群众诉求,研究解决办法,畅通响应机制,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时刻有人帮、有人管,帮助群众把“办不成事”变成“办得成事”。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解决矛盾纠纷,在教育整顿期间,吉林省检察院形成每个工作日有院领导值班接待信访群众的工作常态,对信访积案中的“骨头案”、“钉子案”实行院领导包案,精准施策、靶向化解。采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国家赔偿、信访救助和社会帮助等办法,集中化解重复信访案件684件,通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吉林省公安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抢骗”等小案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层层制定具体方案和考核办法,上下联动,全警齐动,用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具体的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传统“盗抢骗”案件112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456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63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60.03%、39.26%、876.34%。

  为提高社区矫正机构特别是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的能力和水平,吉林省司法厅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制定了《吉林省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任务清单》,细化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质量,推进吉林省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

  形成精细管用制度体系

  吉林高院结合全省法院的工作实际,创新实行“1+2”组织管理模式,即省法院既要抓好院机关本级的教育整顿,还要指导1个直属事业单位法官学院、3家直属专门法院——长春林业中级法院、延边林业中级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其基层法院教育整顿工作,督导参加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的各中基层法院整改推进工作。实行“1+2”组织管理模式,强化了全省法院组织管理,可以一体梳理全省法院自查自纠突出问题,积极谋划“我为基层解难题”和为民实践活动,提升政法干警专业培训和互相学习能力,不断提升政法干警政治素养和良好形象。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吉林省检察院坚持“当下治、限期建、长久立”相统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针对素能提升、交流轮岗等方面,分别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防止涉民营企业案件形成“挂案”工作办法》《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办法》。为防止制度“锁在柜里、印在纸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省检察院重点强化对新建制度的跟踪问效,在每一项制度后附一个解读说明,让全省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制度,正确理解和使用制度,让各项制度在强有力的执行中“活”起来。

  为实现法官与律师之间规范、公开、顺畅的沟通交流,共筑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吉林高院、省司法厅召开落实良性互动机制联席会议,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省司法厅还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责任清单》,推动制度真正落地见效。为促进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就加强检律协作工作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检察官正当交往、良性互动。此外,省律师协会还制定出台《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自律性规定》,加强律师和司法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律师和司法人员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官与律师之间规范、公开、顺畅的沟通交流,共筑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2022年2月11日1版、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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