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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死羊?犯法!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4-11-07 11:09: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近日,松原市长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三团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件,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再立新功,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百姓的餐桌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10月15日8时许,治安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收购死羊”。治安大队与三团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展开调查。据了解,鲁某于当日7时许,在某养羊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来一只病死羊后欲卖给长岭某肉业公司。办案民警将涉案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经讯问,鲁某对明知是病死羊却欲卖给某肉业公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鲁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目前,鲁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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