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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低价收赃 想贪便宜反被拘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1-12 14:4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14年12月26日,通榆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北京市发生系列盗车案,其中一台白色本田CRV汽车出售到了通榆县新华镇。

  接警后,主管网安大队的副局长杜彪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网安大队和新华派出所民警,协助北京警方破案。

  民警经走访调查得知,购车人为新华镇强胜村高升屯王某。网安大队大队长叶威、教导员张俊杰会同新华派出所所长毕宏与北京网安民警丁广生、北京刑警队民警姜尚飞、马海峰、张子中赶到新华镇对王某进行抓捕,但王某却不在自己家中。经对其家属做大量思想工作,王某于2014年12月27日到通榆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北京警方介绍:在审查在押犯罪嫌疑人潘某系列盗窃机动车案件中,潘某交代,2014年8月14日凌晨,他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本田CRV轿车(价值26万元)盗走,后用QQ在“鼠车群”发布出售该车消息,与吉林通榆一名男子网聊通话后,双方在“京沈高速公路”沈阳市一出口外交易了该车。

  经讯问,嫌疑人王某对以3.45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赃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刑事拘留。现王某已被北京警方羁押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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