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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损物后逃逸 规劝后自首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5-08-14 15:38: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自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扶余市公安局立足自身实际,大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同时充分发动宣传攻势,打好、打响规劝战。在对各类违法犯罪大力打击的同时,也不忘记对历年案件的侦破。7月30日扶余市公安局长春岭派出所成功规劝一名网上逃犯陈某投案自首,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4年12月19日21时许,家住长春岭镇三家村3社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在乾安镇某KTV伙同一男子将101号房间的房门、吧台电脑显示器、吧台大理石面损毁,损毁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4255元。公安机关多次抓捕无果,扶余市局长春岭派出所所长许建令对其家属展开了规劝工作,在许建令多次上门规劝和政治攻心的双重压力下,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5年7月30日下午来到扶余市公安局长春岭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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