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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破获故意毁财案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16-03-21 15:07: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2015年12月21日17时17分,伊通县公安局福安派出所接到被害人郭军报警称:在火山群博物馆门前,有人故意将他的车辆撞坏。福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嫌疑人已经弃车逃离了案发现场。民警随即进行调查取证,并且第一时间联系交警事故科和刑警技术部门勘查现场,并把涉案车辆予以先行保管。

  经调查取证了解到,张某和郭某是生意伙伴关系。当日张某和郭某开会商讨工程款时发生口角。因为郭某拖欠张某工程款不给,张某的儿子张某某为泄愤,驾驶私家车冲撞郭某的私家车,造成郭某私家车前保险杠、左侧车门、左侧大灯、后保险杠、左侧车身等多处损坏。12月24日,经伊通县价格认定中心作价,郭某的私家车损失为12476元。当日,此案被立为刑事案件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上网通缉。

  3月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与被害人郭某达成和解谅解协议后,到福安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涉嫌故意毁财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取保候审,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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