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力度,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桦甸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抓好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高度重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性,提出了无制毒物品流出、无制毒案件发生的工作目标,并将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范畴。
明确管理责任。建立由刑侦大队牵头、辖区派出所为主体的二级管理模式,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同时,组织社区民警深入易制毒企业开展检查,指导企业内部实行责任倒查和实时督查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排查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协作配合。建立部门间联控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主动与工商、食药监、卫生、安监等禁毒委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完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