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管控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柳河县公安局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强化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该局逐一落实分管领导和包靠民警责任,明确加油站经营者是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对加油站安全管理负总责,与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负责人逐一签订了《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责任书》。同时,与安监、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加油站安全监管及成品油市场管理情况,并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性措施和方案,形成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
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治安、消防和各派出所不定期对辖区加油站进行明察暗访、滚动督导,督促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及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指导建立完善档案台账,将相关证明资料建档成册、留存备查。加强警站沟通联系,在加油站设置安全信息员,及时掌握安全线索,了解加油站工作动态,遇有矛盾纠纷、安全事故,确保快速出警、快速处置,提高处置效率。
落实严查严处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衔接,对排查发现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及时通报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对违反规定私自向个人散卖汽油的加油站点,列入重大隐患单位依法进行严查整治。对多次违反规定的,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
落实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加油站,通过向群众宣讲购买、销售散装汽油相关制度规定,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安全通告等方式,宣传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等安全监管制度,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