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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警方破获电信诈骗案
     
吉林省公安厅 http://gat.jl.gov.cn 更新时间:2023-08-25 08:54:00 来源单位: 字体显示:

  

  一面锦旗代表的

  不仅仅是一份感谢

  它还承载着人民群众

  对公安机关的信任

  彰显了浓浓的警民鱼水情

  6月26日,居民田某到桦甸市公安局明华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一个自称是某市公安局民警的人,以其买卖银行卡涉嫌洗钱,需缴纳50万元保证金为由,诈骗25万元。

  接到报警后,明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对涉案的银行卡采取紧急止付措施,迅速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并在河南省洛阳市将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成功为受害人追回被骗现金25万元。

  目前,田某被骗现金已经全部返还,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桦甸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防范建议

  1、公安机关不会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办案,更不会添加QQ、微信通过网络和你私下联系。

  2、警官证是警察身份证明。拘留证、逮捕证是法律文书,只有在现场执法中民警才会向当事人出示,绝对不可能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当事人发送警官证、拘留证、逮捕证照片。 

  3、公检法等部门不会电话要求市民提供个人信息,公检法、公安没有什么所谓的“安全账户”,不会要求当事人以转账方式查验资产的合法性,更不会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索要钱财。

  4、不要随意填写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更不可把支付验证码提供给别人。在涉及金钱时,都应再三确认,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不要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有任何疑问可及时拨打110咨询核实。

  5、用户可将微信支付到账时间改成24小时。

  6、广大群众遇到此类诈骗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线索,防止上当受骗,或拨打反诈热线,冻结资金,并及时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注意防范此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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