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海波,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白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向阳村村民。
2006年4月19日23时许,白城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向阳村村民姚某贵家柴禾垛突然着火。正在家中看电视的魏海波发现窗外红亮,立刻冲出门外,奔着火点跑去,并第一个冲上去用扫帚奋力扑打,用水喷浇,陆续赶来的村民在魏海波的感染下,也都参与到救火的行动中。经过20多分钟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2006年12月8日14时30分,魏海波骑自行车途经向阳村二社时发现一居民家着火,他扔下自行车就冲过去。进屋后,他发现液化气罐外皮正在燃烧,便拎起液化气罐向外跑,可跑出两步,他发现周围地面上都着火,自己全身衣服也都烧着了,他只好放下气罐冲出屋,把着火的衣服脱掉扔在地上后,又冲进屋里。这时屋里棚上的塑料布已燃烧起来,满屋是烟,他找到液化气罐后再次提起来,用脚踹开后厨房门,把液化气罐撇到外面。然后,他又用盆子盛水灭火,经过5分钟左右努力,终于将火浇灭。经诊断,魏海波的颜面部和双手构成深二度烧伤。
2008年7月,魏海波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