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有,男,汉族,1962年10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白城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职工。
2010年5月24日下午4时30分许,李长有和妻子到白城中心医院看病,刚走进医院大门,就听到有人喊:“有人要跳楼!”李长有定神一看,在住院部5楼顶上一男子正欲往下跳,楼下有很多人围观。李长有快步来到楼下,这时他才发现要跳楼的人是他单位的同事,该人患有抑郁疾病。李长有一面劝说楼顶上的同事不要跳楼,一面打电话报警。就在他打电话报警的过程中,楼上的同事跳了下来,李长有急忙用双臂去接,由于没有接住,跳楼人当场死亡,李长有被砸伤。经白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为八级伤残。
2012年8月6日,李长有被评为“白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3年8月26日,被评为“白城市十佳道德模范”;2016年1月8日,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