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白山市靖宇县那尔轰镇那尔轰村渔民。
2013年8月4日16时许,陈松驾驶自家的小渔船,载着朋友在那尔轰镇南湖村外的湖面上游玩。隐约听到湖面上传来呼救的声音后,陈松立即改变原定行驶方向,驾船循声驶去。发现湖中有4名落水者在拼命挣扎。危急时刻,陈松冒着自家满载小船随时可能被湍急的湖水掀翻的危险,毅然驾船靠近落水者。陈松沉着冷静地指挥船上人员将仅有的两个救生圈抛向两名溺水者后,又将小船上的油桶等利于救生的物品全部抛向另两名溺水者。4名溺水者借助救生圈和油桶不再下沉,并慢慢游向陈松的小船。当4名溺水者相继抓住小船的船舷时,小船发生严重倾斜。为了确保船上人员安全和成功营救溺水者,陈松和朋友们在尽量保持小船平稳的同时,立即采用拉、拽等方法,成功救出因船失事而落入湖中的4名溺水者。
2013年9月,陈松被评为“靖宇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014年5月,被评为“白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15年7月,荣登“中国好人榜”;2015年12月,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16年11月,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