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3日下午,董树国和妻子安继荣来到浑江区青山湖游泳,发现湖中一名女子溺水,董树国立即下水将该女子救上岸,但该女子已经停止呼吸,在等待120救护车到来期间,安继荣坚持对该女子实施人工呼吸抢救,最终女子脱离生命危险。
2008年7月,董树国被评为“白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008年5月,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