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0日18时许,李娟到亲戚家串门时,邻居冯某昌的妻子跑来求救,说其儿子在家中要用汽油自杀。李娟等人立刻跑到冯家将冯某昌儿子手中的油桶抢下,但冯家儿子仍然将汽油点着,燃起大火。由于抢油桶时李娟身上沾满了油,而且被冯家儿子绊倒在地,着火后,导致李娟头面颈、双手被烧伤。
2010年7月,李娟被评为“白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月,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