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7月24日20时许,一名持刀歹徒在白山市抚松县抚松大街穷凶极恶地见人就骂,挥刀乱捅,将路过的一吉普车司机捅伤,张启同见此情景,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制止,歹徒持刀向张启同左胸捅了一刀,但张启同忍着剧痛继续与歹徒搏斗,后在一名路过公安民警的协助下,将歹徒制服。张启同被群众送往医院。
1996年10月,张启同被评为“白山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997年8月,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