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宪录,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吉林市船营区居民。
2004年2月15日11时30分,鞠宪录得知吉林市中百商厦着火后,迅速赶到现场。只见大楼的后侧浓烟滚滚,大楼正面二楼缓台上有四五十人在喊救命,情况紧急,他叫来几个人,把自行车停放栏搭到二楼的缓台上,救下来30多人。随后,他顺着自行车停放栏爬了上去,把绳子拴好,又救下来十多人。见为逃命从楼上跳下来的很多人摔伤,他都把这些人一个个背到安全地方。当得知商厦里面还有很多人时,鞠宪录不顾危险,再次向楼上跑去,又救出被烟熏倒的二人。当他再次冲进大楼里时,大火已把一层的楼口封死,而他不顾危险,又救出多人。当受伤人员疏散得差不多时,他又和消防官兵们一起参加了灭火行动。
2006年,鞠宪录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