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16许,李秀江在东辽县辽河源镇小街卖肉时,看见一个人长像和派出所协查通报中的杀人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很像。他立即让人向派出所报告,自己与治安员一直跟着那个人。这时派出所民警赶到,一起将此人抓获。经派出所审讯,该人正是杀人犯罪嫌疑人董某某。
2011年6月7日,李秀江被评为“辽源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