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宇,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辽源市巨锋生化有限公司职工。
2014年6月20日2时50分许,辽源市东吉市场西侧路口处发生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李国吉将居民郭某背包抢走,内有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财物价值6000余元。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劫后,立即由东向西逃窜。先后途经现场的两辆出租车中司机杨金国,乘客张春宇和司机赵志忠,乘客穆晓岩、郑洪军等5人分别目睹案件的发生后,均表示应该对被害人施以援手,遂由司机杨金国和赵志忠驾车,先后参与对犯罪嫌疑人的围追堵截,并将犯罪嫌疑人拦住。在发现犯罪嫌疑人手中持有凶器,随时有可能行凶伤人的情况下,张春宇、穆晓岩、郑洪军仍迅速下车,不顾危险地与其展开周旋,最终将其制服,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2014年7月,张春宇被评为“辽源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