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30日8时许,6岁的小女孩于某某正在四平市铁东区五马路南二纬路之间的坡路上玩耍,一辆装满沙子的小四轮拖拉机因刹车失灵,沿坡往下滑,即将撞上小女孩,见此情景,酿造厂工人黄桂珠奋不顾身冲上去将小女孩推到一边。小女孩得救了,黄桂珠来不及躲闪被四轮车撞伤,造成右臂肌肉腱断裂。1996年9月被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七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