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喜波,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四平市铁西区恒勤典当商铺员工。
1998年10月2日,吉林省双辽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一名民警遭到3名歹徒袭击,随身携带的“七七”式手枪及手提电话一部被抢走。10月3日9时许,3名男子来到恒勤典当行,迟喜波、王恒志发现3人与公安机关协查的犯罪分子相像,便按照公安机关的部署,欲将其中一人的身份证登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歹徒怕泄露身份,拔出匕首和抢来的“七七”式手枪,欲夺门而逃。迟喜波和李宝忠见此情景,和歹徒展开殊死搏斗,夺下歹徒手中的手枪,将歹徒制服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1998年,迟喜波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1999年11月,迟喜波被中宣部、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