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杰,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双辽市卧虎镇人民政府文教卫生助理。
2000年3月30日23时许,陈洪杰发现前院李某家房子着火,他顾不上穿好衣服就跨过院墙跑到李某家,大声叫醒熟睡的李某一家人,并叫来周围群众救火。在救火过程中,他站在离火场最近的房子向下泼水。由于房顶湿滑,他在泼水时脚下一滑掉入熊熊大火中。等大家看到他从火场中跑出来时,已经浑身是火,被大家用水浇灭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陈洪杰全身90%被严重烧伤,生命垂危。经医院多方抢救,终于脱离生命危险。陈洪杰被民政部门鉴定为三级伤残。
2003年8月,陈洪杰被授予“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